教育研究院学习讨论《规划纲要》
[ 2010年3月9日 ]
“《规划纲要》既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,又反映了形势的创新性。一方面,《规划纲要》与上世纪八、九十年代提出的政策一脉相承,如二十字方针;另一方面,它又有许多论点与具体措施的创新,比如普及学前教育、高等教育应用型等新提法。我对《规划纲要》基本满意”,3月8日上午,我校文科资深教授潘懋元出席教育研究院举办的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纲要》)学习讨论会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。
2008年8月,国务院启动了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制定工作。期间,我校副校长、教育研究院教授邬大光参与起草了《规划纲要》,潘懋元两次应邀参加了关于《规划纲要》制定的专家咨询会,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参加了《规划纲要》工作组关于考试招生改革专题的座谈会,并为国务院办公厅递交了《规划纲要》关于高等教育部分的书面意见。《规划纲要》(征求意见稿)公布后,教育研究院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,率先召集全院教职工和部分研究生进行学习讨论。
讨论会上,潘懋元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敏锐的学术思想分析了《规划纲要》的科学性、民主性与创新性。同时,他也就高校财政、高校自主权等方面的政策落实表示了些许担忧。潘懋元认为,要将政策真正落到实处,需要教育管理部门、高校领导和行政部门、老师的共同努力。
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认为,《规划纲要》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空前重视,这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。刘海峰对《规划纲要》提到的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倾斜、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的规模等给予了肯定,但也对重点大学招生规模问题提出了疑虑。刘海峰认为,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理念和期望都非常好,但还需要各方讨论、研究,为改革的具体问题提出可供参考的理论依据。
与会教师围绕高等教育、义务教育、民办教育等话题畅所欲言,就教育投入、教育均衡发展、教育资源分配问题,大学、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,高校“去行政化”及“营利性”学校等说法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。
教育研究院党总支书记宋毅为此次学习讨论会做总结,并鼓励在座的师生要更多地关注教育、民生等问题,为国家献计献策。
(记者 郑莉 通讯员 郑丽)
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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